关于征集2016年度药品标准提高课题任务的通知
时间: 2015-11-26
甘肃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完善药品标准提高科研立项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药品标准提高和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现药品标准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提高药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先进性,现国家药典委员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16年年度药品标准提高科研课题立项建议,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对当前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药用辅料以及药包材标准,《中国药典》相关通用性要求、检验方法通则、总论、指导原则以及各论品种需要增订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可按照附表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12月05日前,将相关意见或提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我院经过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药典委员会。
联系方式:
刘柏龙 电话:0931-7633002 邮箱:352433835@qq.com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5年11月26日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电话:0931-7822926(7822925)
办公室电话:0931-7822976
传真:0931-7822976
主办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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