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编办、省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厅同意,2014年我所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博士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4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博士具体专业及岗位
招聘专业:植物学1人,药物化学1人
招聘岗位:实验室检验岗位
四、招聘的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工作从2014
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银安路7号
联系方式:0931-7633011 邮箱:wangj09@sohu.com
2.考核与考察
考核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思维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为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及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五、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本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电话:0931-7822926(7822925)
办公室电话:0931-7822976
传真:0931-7822976
主办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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