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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8
   

经省编办、省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厅同意,2014年我所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博士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411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博士具体专业及岗位

招聘专业:植物学1人,药物化学1

招聘岗位:实验室检验岗位

四、招聘的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工作从201433开始,至2014323结束。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附表一),身份证,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但毕业时须“双证”齐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时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所填报的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责任自负。

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银安路7

联系方式:0931-7633011 邮箱:wangj09@sohu.com

2.考核与考察

考核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思维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为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及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五、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本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4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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