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实验室环境条件和设备设施,查阅文档及相关材料、安排现场试验、召开关键人员座谈会、考核授权签字人等方式,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我院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评审和考核,评审组一致认为:我院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良好,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满足评审准则要求。现场评审对我院申请的药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生活饮用水、化妆品、洁净环境检测等六个领域及食品、食品中添加剂、食品中真菌毒素、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动物源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动物源性食品中的禁用兽药残留、保健食品、非食用物质等九大类食品领域检验能力予以确认。(质保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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