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药品检验所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兰州市政府对甘肃省药检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的肯定与鼓励。
多年来,甘肃省药品检验所在兰州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按照省局党组和省、市文明委关于“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的工作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药检所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培育“四有”新人的根本任务为核心内容;以加强班子建设、道德建设、法制建设、文化建设、科学管理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诚信型、创新型、和谐型单位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同时,紧紧围绕“整顿作风、提升素质、营造环境、服务发展”的工作目标,大力倡导“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意识,积极构建和谐、稳定、优美的良好环境。以精神文明建设来凝聚人、塑造人、激励人,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在所内弘扬“和谐严谨、学习创新、把关尽责”的药检精神。促使全所干部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工作服务质量和依法监督检验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履行药品监督检验工作职责。
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齐心努力,不但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而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药品监督检验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促进甘肃医药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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